(三)加强收集和贮运,发展秸秆回收加工。各镇(街道)要根据秸秆资源现状积极联系收储加工企业,鼓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合组织等直接利用秸秆资源,培育秸秆收贮大户和秸秆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秸秆收购、运输、贮藏和加工等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加强秸秆收贮加工利用。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和补贴。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政府、社会共同投入的PPP模式综合利用秸秆资源,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入,加强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要严格落实购机补贴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事服务超市、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反馈信息。各镇(街道)做好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查,及时反馈信息,每年10月底前,将春、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治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