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项目监管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镇纪委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并会同财政办、相关业务办公室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蓬莱镇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经费保障了蓬莱镇人大代表会议正常召开,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正常运转率。
2.可持续影响效益。使人大代表会议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健全。
3.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人大代表参会人员满意度,满意率≥8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蓬莱镇2022年度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通过本次自评,虽未发现有相关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项目监督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全面完成、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