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安全。重点排查养老机构食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清洁,“三防”设施是否齐备;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是否按要求进行留样;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牌是否公示,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否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等。
(三)建筑安全。局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镇(街道)重点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室)、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排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等是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排查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是否直接相邻;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严重堵塞,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不具备火灾状态下安全疏散条件;排查机构房屋是否存在明显倾斜、变形、裂缝等安全隐患,或经鉴定为D级危房但未撤离的;排查是否存在野蛮装修、破坏承重墙,随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排查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既有公共建筑改扩建,以及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等;排查未按照规划设计自行修建、搭建建筑物;是否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等问题。同时要做好低保户、困境儿童、散居特困老人、孤寡空巢老人等民政服务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工作。
(四)燃气安全。重点排查民政服务机构燃气设施是否被违规圈占;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灶具、私接“三通”、连接软管老化;热水器无排烟道或排烟道未有效伸出室外;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或切断安全装置或安装不规范;用气场所存在使用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两种及以上燃气行为;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灶具点火器长度不规范等问题。
四、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实施方案,将以下工作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并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广泛宣传推广《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镇(街道)社事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不定期对整改推进情况开展督导,确保隐患按时间节点要求动态清零、真改实改,严防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充分利用LED、发放宣传单、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积极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有关规定,遇有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督导民政系统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其与养老领域专项排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更全面,问题整改更彻底。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排查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逐一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民政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回头看”,逐条核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对隐患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机构,将进行通报、重点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大英县民政局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