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在2023年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牵头部门:镇党建办,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社事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妇联、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八)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要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参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细化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做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长期,牵头部门:镇党政办,责任部门:镇纪委、各村)
五、
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镇社事办要做好统筹牵头工作,强化督促指导责任。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宣传文化中心、镇妇联、镇乡村振兴办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事项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业务指导、经验总结。
(二)落实主体责任人。镇、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要把移风易俗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各部门,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
(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治理过程要积极引导农户广泛参与,治理结果要得到农户充分认可。要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组织农户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聚集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
大英县隆盛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