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补发: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21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大府办函〔2016〕15号)精神执行。镇上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其他办公用品等必须由党政办统一列出购买清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镇长批示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购买金额在3000元以下由财政所人员购买,购买金额在3000元以上由镇纪委、党政办、财政办三人以上人员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低价统一购买,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交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在定点超市购置生活用品及办公用品,首先报主要领导同意,指定党政办或财政办负责人购买同时签字确认,其他人不得擅自签单购买办公用品。
(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1.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单位五年及以上规划;
(2)基建项目;
(3)大型或大宗设备、物资购置;
(4)办公、生活设施的装修和大修项目;
(5)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三)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年度资金使用预、决算;
2.单项支出在 2 万元及以上的资金使用;
3.国有资产的处置;
4.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单位领导人员有权调度、使用的资金;
5.限额。
九、财务管理制度
1.统收统支。收入:对取得的收入,首先进入财政专户,实行票款分离;支出:各项支出必须从严控制,手续必须完备,坚持财政办先审票据是否规范,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后批的审批制度。专职出纳支付制,会计一月审核处理账务制,做到日清月结,实行月报制。
2.拨款管理。须具备拨款凭证、取款凭证,并印章齐全,方可支取。
3.定时汇报。财政办每月向书记、镇长递交财务报表,每季度向镇党委作财务汇报。
4.统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部门所有资金都由财政所统一管理,除上级直管部门外,不单独预决算。财政所统一建账,统一收支核算,支出必须经一支笔审批,结余偿还债务或结转下年。
5.争取资金。鼓励全镇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积极向上争取无偿资金,支持天保镇经济社会事业建设,每争取1万元工作经费加目标分1分,每争取项目资金10万元加目标分1分。
十、接待、广告制作、公务用车、水电制度
(一)接待制度
1.接待范围:上级对口部门、友邻单位。
2.接待原则:“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对口接待,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杜绝客少主多。
3.接待地点。原则上安排在镇伙食团。
4.接待标准。所有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接待不得饮酒;一律不得以大额现金结账,不得签单;不准异地接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5.接待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镇党政办领取派餐单,并填写陪同人员、接待人员,报经镇党委书记、镇长同意,按标准进行接待,餐后由对口接待部门、办公室和财政办完善三单合一相关手续,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镇长审批。
接待发生后,经办人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收集,同时完善审批报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销的就不予报销。(不属于接待范围的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