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告制作制度
原则上以节约为主,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不得超额实施。在做广告之前,各股室及领导必须交由党政办负责人备案及安排实施,不得擅自安排制作,记账时必须要由广告公司分政府、分村记账,便于资金支付。
(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当发生公务用车时,党政办必须负责登记驾驶机动车人员信息以及出车事由,不得随意驾驶办理无关工作的事,不得酒驾,在驾驶公务用车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车损及人员伤亡)驾驶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水用电制度
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在下班以及外出办公室办事时,务必关闭电灯、风扇、烤火炉、空调,一经发现浪费现象,扣除工作津贴100元。
十一、电话费、差旅费、租车管理制度
(一)电话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镇党政办提供人员名单和职级,报销时必须凭据限额报销,坚持超额自付、节约归公,按月结算的原则,否则将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1.严格执行大府办发〔2018〕2号差旅费文件管理规定,如有新规出台,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2.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参加人员必须出具相关文件并做好事先报告,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审批出差审批单,并按照上级文件核定相关费用,超支部分将不予报销,自行参加的、无法出具相关文件的一律自理(报账时单据后附相关文件)。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
3.电话费实行年报销制,1-11月当年报销,12月次年报销。
4.租车管理制度(原则上开会、下村、秸秆禁烧巡查、上下班、送文件等情况不得租赁车辆,确急需租赁车辆的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租赁)。
十二、伙食团管理制度
1.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对职工伙食团人员及用餐安排进行管理,伙食团必须为干部职工搞好后勤服务。
2.伙食团饭菜、器具必须做到清洁卫生,菜品多样。若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干部职工反映饭菜变质、器具不卫生,经查属实,按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加倍处罚,扣除伙食团工作人员工资100元。因食物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的,扣除伙食团工作人员工资5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
3.伙食团必须保证职工用餐,保证每位职工吃上热饭热菜。若干部职工反映强烈,扣除伙食团工作人员工资100元。
十三、机关保卫、保洁制度
1.保卫制度:保卫人员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大门上下班的开与锁、守与护,负责院内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外来车辆停放。
对进入机关的闲杂可疑人员进行询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置。
对机关内的所有财产安全负责,凡机关发生盗窃事件,由当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共同承担,并扣年度目标分1分,并扣除工作津贴100元。
保卫人员应定期检修办公楼照明、水管、护栏、门窗等公用设施,做好办公楼维护工作,确保各办公室正常运转。
2.保洁制度
(1)保洁人员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保洁人员必须每天打扫机关大院及办公楼清洁卫生。
(2)镇党委会议室、大小会议室、主要领导办公室,召开会议或接待来人来客后,会务负责人应立即安排人员打扫备用。
(3)
各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坚持每天打扫清洁,做到垃圾入篓、废水入槽、鼻痰入盂。尤其不准向窗外乱扔废品,发现一次按效能告诫处理,并扣年度目标分1分,并扣除工作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