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放“明白卡”
各村(社区)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做到人人皆知,并转化为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4)巡查和排查地质灾害险情
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和相关职能机构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和汛(雨)后复查,遇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应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和防范地质灾害隐患;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农家乐、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评价,查明其成因、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监测和防范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导与巡查,对疑似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现场核查,排查和督导情况要及时通报隐患所在地群众和上级部门。
2.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街道项目工作组及时收集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汇报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通过预警平台、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及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重点是叫应可能受到威胁的地质灾害点附近的群众。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
(2)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相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做好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指导隐患险情受威胁人员果断提前转移避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预警结束
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三、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1)凡是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各村(社区)委员会立即向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即刻上报县应急局。
(2)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报告内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伤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
2.先期处置
各村(社区)委员会根据灾险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危险区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按照预定的预警方式和撤离路线,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或采取排危除险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及其责任人按各自职责立即到达规定岗位,紧急组织抢险救灾。
3.抢险救援
(1)提前组织避险转移。按照群测群防责任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组织群众提前转移避让或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开展人员搜救。立即组织镇级和村级应急救援队、基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挖掘机、铲车等救援装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的搜救,并根据灾情需要,请求上级政府援助。现场救援队伍加强协调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确保自身防护安全。
(3)开展医疗救治。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实施现场救治。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
(4)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洪灾、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应急结束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者根据灾情实际请求上级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四、善后处置
1.灾情评估。根据受灾情况,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或者配合上级政府进行灾情评估。
2.恢复重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并根据灾害损失实际,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应急保障
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方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并认真落实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六、方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处置方案。
本应急处置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