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普法工作。将《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普法内容,抓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利用各种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宣传“进产业园区、进学校、进社区”,加强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3.加强人才工程建设。将知识产权发明人和管理人才纳入人才工程管理,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发明人和管理人才职称评定的激励政策,为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知识产权人事工作提供综合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4.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加强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大英县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大英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督促有关决议纪要的执行。
2.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和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动态报告、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
(二)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实施、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等方面。
(三)管理保障
1.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根据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职责范围,合力推进大英县的知识产权工作,并根据相应职能,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实行目标管理。由县目标办牵头,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等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社区、园区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强县工程各项工作的动态报告和目标总结,确保大英县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大英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任
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