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非公经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关工委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支出。
1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 指用于武装基层工作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 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指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指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上年结转用于城乡环境治理。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指用于政府城乡环境整治。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整治堰塘资金。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指用于融资利息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指用于集体产业发展。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用于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经费。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指用于提灌站综改和一事一议。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村(社区)干部报酬、村民小组长工资和离任村干部补助。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指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3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指用于道路交通管理。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指用于政府安全监管。
4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不能划分具体的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4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情况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不独立核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以及,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