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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马镇“四好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6-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回马镇

摘要: {"原始ID":"0d789880c6014232a8fc359ab98b9535","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发布者":"大英县回马镇","文件编号":"大回委发[2017]99号","附件":[]}

各党总支,各村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回马镇“四好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回马镇委员会

                                                                                 201768

 

回马镇“四好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四好村”创建活动相关安排,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四好户”创建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遂农领〔20177号)和《大英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英县“四好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以建立六联机制为载体,以创建四好村活动为契机,从2017年起,在全镇范围内特别是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中,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户创建活动,加快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积极培育增收致富产业,逐步养成优良生活习惯,着力形成健康文明新风,确保到2020年全镇广大农村群众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共同过上美好幸福生活。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四好户创建工作,四好户分别达到80%60%50%以上方可申报省级、市级、县级四好村。力争到2020年,实现四好户创建活动全覆盖,四好户90%以上。

二、创建标准

(一)住上好房子。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民居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善,注重微田园、生态化,体现庭院美、生态美。住房为砖混、框架或砖木、石木、钢结构,无安全隐患,符合防雷防电、抗震设防、安全环保要求。房屋布局协调、分区合理、明亮通透,达到“三建四改”要求,即: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通水、通电、通网等实现100%

(二)过上好日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面小康标准。每户有1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或有劳动能力的人实现充分就业。适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家庭成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鼓励和引导家庭符合条件的成员参加养老保险。

(三)养成好习惯。家庭成员爱护公共卫生,保持房前屋后整洁明亮,生活垃圾到指定地点倾倒、生活污水按规定排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到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家庭成员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文明礼貌、勤俭节约、安全生产、守时守信的好习惯。崇尚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酗酒、不赌博、不涉黄、不染毒,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

(四)形成好风气。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自力更生、互助互爱,热心村集体公益事业。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好,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抵制好逸恶劳、相互攀比、大操大办、低级媚俗、宗族派别等不良风气,无遗弃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关爱兄弟姐妹等现象,形成好家风。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农民夜校学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创建程序

(一)开展创建。由镇“四好村”创建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农户对照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采取自主自愿的方式,逐级申建“四好户”。由符合标准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初审、镇上复审后上报县“四好村”创建办审定,并报送市“四好村”创建办备案。

(二)检查验收。每年10月底前,镇“四好村”创建办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群众代表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检查验收报告报送至县“四好村”创建办,县“四好村”创建办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三)公示命名。对符合标准的“四好户”,镇党委将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评定为“四好户”并予以命名、授牌。

(四)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从命名授牌的次年起,镇上组织开展一次复查。经过复查,符合标准的继续保留“四好户”称号并挂牌,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四好户”称号并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为“四好户”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开展创建活动。镇“四好村”创建办负责创建活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镇上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四好村”创建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加强对“四好户”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激励机制。各村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农户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镇上要设立“四好户”创建活动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保障,对“四好户”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资奖励。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党委将“四好户”创建活动纳入各村党支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实行创建活动通报制度,对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通报表扬,对创建活动开展不力的曝光批评、督促限期整改。镇纪委、镇“四好村”创建办要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经验总结、自查自评等活动,推动“四好户”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面报道、正向鼓劲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四好户”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做法成效,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发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和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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