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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复函

2014-8-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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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函〔2014〕52号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

复  函 

 

朱毅、郭瑛、李红熹、李拓、王文洪、吴长操、雷宇科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建议》(第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工地装运、卸土时宜洒水,运时应覆盖的建议。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工作思路,从源头、运输、倾倒点三个环节入手,采取蹲点值守、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方按规定进行渣土运输作业,做到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带泥上路,沿途须配备保洁员,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同时采用少装、加紧施工等措施来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二、关于添设储水(罐)池、抽水或流动车洒水等设备的建议。我们在对各建筑工地开工条件审查中,严格按照每个工地大门进出口必须配备冲洗设备,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不带泥上路。今年在改造卓筒大道等城区环境提升工程施工过程中,协调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每天四次洒水来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三、关于环保部门加强监测、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严肃处理的建议。县环保局将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与排污费征收等工作联系起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形成公众参与联合监督机制,一经举报并核查属实,将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范要求和法律依据,严格执法。县执法局加大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扬尘污染、恢复不及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防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3日

 

      (联系人:钟灵知       联系电话:1398256711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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