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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2014-8-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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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大府办函〔2014127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

    

 

民盟大英总支:

你们在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强化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合理布局,严格审批

一是按照《政府办关于印发<大英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发〔201119号)要求,根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镇乡实际,科学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即:把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江河沿岸500以内的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把江河沿岸5001500范围内、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人口稠密区以及场镇发展规划区域、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区等划定为畜禽养殖限养区。二是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养、限养有关规定,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一律实行限期转产和关停,目前已关停重污染畜禽养殖企业3家。三是坚持先规划、后选址,先报批、后建设的原则,确保环保设施建设与养殖场舍同步建设,今年改扩建养殖大户49户,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选址和修建。

二、分门指导,科学治理

一是在全县开展养殖业污染情况拉网式调查,彻底摸清家底,将县内现有的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存栏羊150只以上、存栏禽10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户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以及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其它类型畜禽养殖企业全部纳入养殖污染治理范围,分门别类,对症下药,集中整改;二是对于经济实力雄厚,养殖场地靠近水源的养殖企业,重点推广生物发酵养殖技术,实现零排放;三是对于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养殖场远离水源的企业,重点推广沼气治理加沼液还田灌溉技术,采用建沼气池厌氧发酵、改造排污管道实行雨污分离、建造猪粪棚对猪粪干湿分离集中发酵的技术工艺实施排污治理。我县在现有491个适度规模养殖场中,已有382个养殖场采用各种治理措施实现了粪污处理达标利用,其中:建有大型钢质沼气罐的养殖场7个,建有沼气池、储存池、干粪棚等配套设施齐全,采用--果(菜、渔)种养结合的养殖场304个,采用生物发酵技术零排放的养殖场61个,采用干稀压榨技术生产有机肥的养殖场10个。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我县始终加大对重污染畜禽养殖企业的集中整治力度。一是共排查出需整治的养殖场137家,现已整治128家;二是我县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治的四川福源公司等4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我们将坚持后续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感谢你们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大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31

(联系人:岳昌奇;联系电话:1356870675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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