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牵头责任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各相关企业,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办;2019年12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2020年2月29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彭立君,联系电话:0825-7967116,电子邮箱:921857068@qq.com
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电气火灾治理自查检查表
2.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电气火灾治理自查检查表
3.物流仓储场所电气火灾治理自查检查表
4.小经营加工场所电气火灾治理自查检查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非煤矿山企业电气火灾治理自查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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