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领办〔2020〕17号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盐井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大英县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充分认识撂荒地复耕任务的艰巨性,落实专班,积极稳妥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大英县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耕地543941亩,有撂荒地41074亩(田11679亩、土29395亩),其中:因缺劳动力撂荒的耕地8807亩,因农业效益低撂荒的耕地13779亩,因耕作条件不便撂荒的耕地8648亩,因其他原因撂荒的耕地9840亩。国省县道及主要乡道等公路沿线撂荒的耕地面积为9160亩(罗桂路撂荒地5929亩,即:回马→隆盛→大英→卓筒井→河边线路)。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县撂荒地复耕面积达37402亩,复耕率达91%以上。其中:2020年复耕16615亩,复耕率达40%,公路沿线撂荒地复耕率达100%;2021年复耕11839亩,复耕率达69%以上;2022年复耕8948亩,荒地复耕率达91%以上。(各镇、街道年度复耕计划详见附件1)。
三、工作举措
(一)鼓励撂荒地流转。对成片较大规模的撂荒地,鼓励和引导撂荒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完善附件8、8-1、8-2)。支持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等做法,集中连片,统一耕种或对外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撂荒耕地农户采取"三 免 两 减"(前三年免土地租金或分红,后两年租金或分红减半)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复耕。
(二)委托业主代耕代种。对中度撂荒的土地,或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又无力耕种、土地撂荒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组建的土地代耕合作组织在保留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集中土地,根据当地农业基础条件、村"两委"经营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业主代耕""合作代耕""全程代耕""分段代耕"等撂荒地委托代耕模式,恢复生产。也可以选择"农业共营制""土地寄 种 制""产联式合作社"等模式,并合理确定承包农户、村集体、业主的利益分配方式,拓展撂荒地复耕渠道。大力推行"村两委+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户"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领办农事服务超市,组织本地或引进农机专合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业主或农户提供全程或关键生产环节托管服务,巩固复耕成果。
(三)引导农民自行复耕。对于不愿代耕代种或零星的撂荒地,各镇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自行复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组织前期平整土地或除草等工作,并签订合同约定农民将整理后的土地进行耕种。要切实加强农田宜机化改造,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灌排条件,提升撂荒地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复耕并有规模化经营的区域;加快通村公路、通 组道路、机耕生产道路、村内道路建设,形成"连公路、入库棚、下田地"的农机化作业通行道路网络,为引导农民自行复耕创造条件。
(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能手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撂荒地恢复生产。对恢复撂荒地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相关农业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使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恢复撂荒地生产的主力军。鼓励各地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复耕。全面推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并量化为成员股份参与盈余分配。
(五)统筹粮经作物协调发展。按照"总量平衡、量质并举,面向市场、注重效益,因势利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和"一稳二调三扩大"的总体思路,稳定水稻面积,因地制宜调减小麦、红苕面积,扩大马铃薯、大豆、油菜等作物面积。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对土壤条件稍差,基础水源有保障的地方,可以适当规模发展水果、青花椒等经济作物。结合我县优势产业区域规划布局,蓬莱镇、卓筒井镇发展甜橙、青花椒、油桃,天保镇、河边镇发展文旦柚、柠檬,隆盛镇、金元镇发展水果、中药材,玉 峰 镇、象山镇、回马镇发展蔬菜。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果园行间可间套大豆、蔬菜等,提高土地收益。
(六)加强技术指导。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指导农户有序开展撂荒地复耕,通过广播会、坝坝会、农民夜校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和职业经理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示范户培育的优先人选。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 服 务,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率先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转化应用和示范。
四、财政奖补
为激励各级各单位积极投入撂荒地复耕工作,增加我县粮食产量,提高土地收益。我县将对在2020年度复耕的撂荒地,财政按复耕面积给予复耕主体(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或者农户)一定的奖补资金。
(一)奖补标准:撂荒田复耕奖补240元/亩、撂荒土复耕奖补320元/亩。
(二)按照"谁复耕、谁受益"的原则,由复耕业主申请,村核查统计(见附件2),并公示(见附件3),镇(街道)验收,县查验的程序(见附件6),由各镇(街道)认真填报大英县撂荒地复耕财政资金拨付审批表(附件7),并附上查验意见表。
(三)奖补兑付:根据大小春土地复耕情况,一年分两次申请组织验收并兑现奖补资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复耕查验的实际复耕面积为准,核算奖补资金,上半年于6月底前验收兑现一次,下半年于11月底前验收兑现一次。奖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各镇(街道)财政所,再由镇(街道)组织兑付给各实施业主。
五、建章立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对复耕工作中的矛盾纠 纷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耕地撂荒。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属基本农田的撂荒地,必须立即恢复耕种,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业用途。对人为造成撂荒的,由当地镇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耕种。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 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幅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集体。承包方不交回的,集体可以收回承包地,并把收回的承包地重新发包给应进地农户,防止土地撂荒。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而造成长期(2年以上)撂荒的耕地,要通知撂荒农户限期复耕;不能按期复耕的,应由农户书面委托土地流转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耕种或统一流转给业主代为耕种。对委托复耕或者代耕的土地,农户不再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优惠政策。按照谁耕种谁受益的原则,补贴给复耕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耕业主。
(三)加强宣传,强化遏制耕地撂荒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各种优惠补贴政策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真正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的义务,切实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信息报送。各镇(街道)要围绕目标任务,扎实组织推进,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复耕情况,即将抄告县农业农村局(B区203室联系人:税文君,电话:13909066994)。
(二)严格公开公示。所有复耕地需在本村内公示复耕的地块名称、复耕方式、复耕面积等基础内容(公示模版见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道)验收后,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验。
(三)严格组织验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镇(街道)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兑付奖补资金。
(四)严格目标考核全县撂荒地复耕工作将列入"三农"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撂荒地复耕工作有力、效果明显的镇(街道)将在涉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完成情况较差的镇(街道)将逗硬 扣 减目标分。
附件:1.大英县撂荒地复耕年度计划表
2.村撂荒地复耕核查情况统计表
3.大英县村撂荒地复耕公示
4.大英县撂荒地复耕财政补贴申领审批表(业主)
5.撂荒地复耕验收申请
6.大英县撂荒地复耕抽验记录表
7.大英县撂荒地复耕资金拨付审批表(镇、街道)
8.大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8-1.大英县流转(租赁/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8-2.大英县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附件1
大英县撂荒地复耕年度计划表
单位名称 | 耕 地 总面积(亩) | 撂荒地面积(亩) | 年度计划复耕面积(亩) | |||||||||||||
小 计 | 田 | 土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2025年 | ||||||||||
小 计 | 田 | 土 | 小 计 | 田 | 土 | 小 计 | 田 | 土 | 小 计 | 田 | 土 | |||||
合 计 | 543941 | 41074 | 11679 | 29395 | 16615 | 6462 | 10153 | 11839 | 2931 | 8908 | 8948 | 1786 | 7162 | 3672 | 500 | 3172 |
蓬莱镇 | 101624 | 11214 | 2359 | 8855 | 3900 | 947 | 2953 | 4586 | 1011 | 3575 | 2728 | 401 | 2327 | 0 | 0 | 0 |
隆盛镇 | 80719 | 11979 | 4156 | 7823 | 6704 | 2984 | 3720 | 2702 | 606 | 2096 | 2573 | 566 | 2007 | 0 | 0 | 0 |
回马镇 | 37186 | 1154 | 162 | 992 | 404 | 162 | 242 | 391 | 0 | 391 | 359 | 0 | 359 | 0 | 0 | 0 |
天保镇 | 40781 | 8376 | 2267 | 6109 | 2378 | 1059 | 1319 | 1782 | 551 | 1231 | 1323 | 383 | 940 | 2893 | 274 | 2619 |
河边镇 | 83720 | 2144 | 810 | 1334 | 665 | 342 | 323 | 371 | 122 | 249 | 329 | 120 | 209 | 779 | 226 | 553 |
卓筒井镇 | 39297 | 1048 | 307 | 741 | 845 | 274 | 571 | 125 | 23 | 102 | 78 | 10 | 68 | 0 | 0 | 0 |
玉 峰 镇 | 64933 | 2813 | 1153 | 1660 | 1000 | 475 | 525 | 1135 | 495 | 640 | 678 | 183 | 495 | 0 | 0 | |
象山镇 | 41957 | 1363 | 195 | 1168 | 408 | 122 | 286 | 447 | 37 | 410 | 508 | 36 | 472 | 0 | 0 | 0 |
金元镇 | 42594 | 853 | 239 | 614 | 270 | 89 | 181 | 256 | 74 | 182 | 327 | 76 | 251 | 0 | 0 | 0 |
盐井街道 | 11130 | 130 | 31 | 99 | 41 | 8 | 33 | 44 | 12 | 32 | 45 | 11 | 34 | 0 | 0 | 0 |
附件2
村撂荒地复耕核查情况统计表
复耕业主姓 名 | 社 | 土地复耕情况(亩) | 备注 | |||
田块名称 | 面积 | 土块名称 | 面积 | |||
合 计 |
核查人员(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大英县村撂荒地复耕公示
全体村民:
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撂荒地复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大农领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撂荒地复耕取得实效,经复耕业主申请,村两委组织进行了核查,现将我村撂荒地复耕核查情况公示如下(详见村撂荒地复耕核查情况统计表)。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村委会举报,愈 期 没 有收到举报者,视为无异议,予以确认通过。
举报电话:
村民委员会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大英县撂荒地复耕财政补贴申领审批表(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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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时间 | |||||||||
申请人(或者单位)法人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住 址 | 身 份 证 号 | 联 系 电 话 |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
复耕面积及补贴金额 | ||||||||||
补贴金额 (万元) |
田 | 土 | ||||||||
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万元) | 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万元) | |||||
村委会领导 意 见 | 签字: 时间 : 年 月 日 (单位章) | |||||||||
镇(街道) 验收组意见 |
农业服务中心 | 县 财 政 所 | ||||||||
签 字: 时间: 年 月 日 | 签 字: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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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政府领导审批意见 |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5
撂荒地复耕验收申请
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有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本辖区业主积极进行撂荒地复耕,我镇(街道)复耕的撂荒地,经过各村核查公示,镇(街道)政府组织专人验收,确认目前复耕面积共计亩,其中:田亩,土 亩。特申请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抽查验收,以便及时兑现奖补资金为谢谢。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大英县撂荒地复耕抽验记录表
时间: 年 月 日
抽验对象名称 | 复耕地块面积(亩) | 是否与公示面积一致 | 被查对象签字 | 备注 | ||
小计 | 田面积 | 土面积 | ||||
合 计 |
验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