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为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天保镇探索实行“1234”机制,着力补齐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短板,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切实增强天保人民的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搭建“一”批服务平台。始终把农民工服务站作为群众“合作洽谈的会客厅”“技能提升的充电站”“市场信息的集散地”“创业产品的展示台”。在各村、社区开设12个农民工服务站,由村干部兼任服务站站长,通过升级硬件设施、规范办事流程等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着力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纠纷调解、客商对接等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温度和质效。截至目前,农民工服务站共投入使用妇女儿童之家3个,开设法治讲堂及法律知识交流座谈会30余次,共为该镇247名农民工提供服务30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
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方共同促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离不开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同心同向。该镇努力健全完善“政府+社会”联动推进机制,一方面,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建立镇村干部学法登记、年度普法考试等学法考法制度,今年来共组织干部学习《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环保法》等法律法规9场次,切实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另一方面,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大力建设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提供便捷化全天候法律服务70余次;通过“大英县天保镇”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法律法规知识30余次,让天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法律服务。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德治为先导。挖掘独具天保特色的剪纸等传统文化中的法德元素,创作法德文化作品,把;提倡把“孝治、孝兴、孝富”作为治村之策,大力开展讲“孝”话、办“孝”事、做“孝”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成良好村俗和淳朴民风。以自治为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机制,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的积极性。严格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有效破解民主议事难题70余个。以法治为保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12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依法化解矛盾。
坚持法治建设的“四”个目标。牢牢把握法治建设四个目标,一是实现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全民尊法守法,普法规划有效实施,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社会治理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扎实有效,“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四是社会安定有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等机制健全完善,违法行为得到惩治,社会诚信意识普遍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