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每季度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1次,宣传教育等工作。
副组长: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每月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1次,宣传教育等工作;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劝导员召开工作会议,对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道安办: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场镇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以村为单位的信息台账,实行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协调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公安、交警等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
党政办:负责事故信息报送,组织协调各部门。
学校及幼儿园: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开设交通安全课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报废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严禁使用面包车以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积极排查学校周边以及学生上学路途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镇道交办、二中队等执法部门。
派出所(交警中队):在开展好县交警大队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作用,开展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与检查执法工作,对镇道交办提出的重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认真细致地开展专项排查和执法;协助镇道交办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适时安排部署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镇道交办牵头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或执法活动,对行动中查获的违法人员、车辆,按照道交办督办的要求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镇道交办存查消案,做好交通安全联络(协管)员的交管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配合镇道交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
各村(社区):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制定本村(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责任范围内农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