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五级监管”责任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合并后的行政村不少于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配备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并根据县市场监管局拨付标准保障人员经费。 二是制发《隆盛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定岗、定员、定责。 三是优化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将“三小”单位的巡查检查、农村坝坝宴登记备案、食品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镇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将工作补贴与考核结果挂钩。 四是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40小时,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能力。 五是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管理,并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