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推进“七五”普法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抓实领导干部带头普法。为保证我镇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金元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七五”普法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键少数”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四个带头”总要求,分年度制定领导班子学法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坚持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累计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法、党委会会前学法50余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做到普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个亲自”,把普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惩,并将各村(社区)的普法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实实在在为推进普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在全镇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基层阵地”这个重点,抓实联动机制平台普法。创建“法治金元”微信群,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开展有奖竞答等普法工作;将依法治理写进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言行,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功能,同步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建设。高标准打造场镇、峦苍柏村、金容村法治文化宣传示范点,树立普法宣传工作标杆。2017年峦苍柏村法治文化示范点代表遂宁市成功迎接依法治省办年度考核,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将依法治理与安全社区创建相结合,在场镇新街打造安全法律知识文化主题公园,各村(社区)开设法治文化专栏,设立法律图书专柜,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3.15”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点面结合、大小兼备、镇村皆有的新格局,为我镇普法宣传筑牢了基层阵地。
三是突出“队伍建设”这个重点,抓实法律“七进”普法。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免费为村(居)委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文书合法化审查;成立由老干部、“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法律义务调解员队伍13支,长期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义务调解员积极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累计调解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在金元社区、江柏村、明月村等组建法治文艺业余队伍8支,开展法治小品、快板、顺口溜、歌曲创作和表演。各村利用“农民夜校”、“法治大讲堂”开展法治教育260余场次,开展农民工专题法律讲座,提高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开展“遵纪守法示范户”、“星级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选派派出所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宣传“露天课堂”,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在天台山等寺庙开展“法律知识进寺庙”活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寺庙负责人依法管理、依法治寺,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远离极端,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极大地增强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二、强化“三个结合”,创新推进法制建设
一是法治与村集体经济增收相结合。着眼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村两委怎样增强经济功能、贫困群众怎样务工就业增收、公益项目怎样监管工程质量、集体经营性收入怎样长期持续增加“四个难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4个贫困村成立建筑劳务公司,依法规范劳务公司运行,承建小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实现就近群众务工增收60.3万元,其中贫困劳动力60余人平均每年实现劳务收入4000余元,通过获取合理利润形成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余万元,实现由“老板赚钱”到“自己挣钱”的转变,解决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双重难题。
二是法治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将法治理念和方式与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审议脱贫规划、监督脱贫政策实施、村域环境治理等村级事务有机融合,全面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通过定期召开村民议事会,审议脱贫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研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公益性岗位安排等重点事项,及时公布其内容、规模、实施方式和受益对象,听取村民意见,接受村民监督。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实施道路建设、堰塘整治、新村建设等扶贫项目;实施易地搬迁共计327户977人,实施危房改造330户,实施饮水安全工程389户,发展柠檬产业700余亩,香桂产业516.6亩,刺梨子产业400余亩,成功引进白对虾、脆红李、金银花等产业。截止2019年底,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1100户2757人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5733.73元,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