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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英县2016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6-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28e04c1d93a8474c94b12573028770d6","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发布者":"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大食药监发〔2016〕50号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16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大英县2016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

大英县2016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我县小餐饮单位的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全县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685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小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采取疏导与集中整治的方式,大力推进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风险隐患突出的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小餐饮单位自律意识,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下、就餐座位数75人以下的餐饮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茶)店、小糕点制售店、小农家乐、集中规划区的小食品摊贩、夜市等。

重点区域:背街小巷、市场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

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明、培训证明)、亮证经营情况;量化分级信誉度等级评定、公示情况;店容店貌和个人卫生;三防设施(四害行迹)、洗手设施、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和垃圾容器是否完善;是否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6月起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相关股、室、队、所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小餐饮单位总数、持证情况、人员信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信息登记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20日)。各监管所要将排查摸底数据报局餐饮股,餐饮股针对小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制定分类整治规范计划,层层推进落实整治工作。

1.开展无证小餐饮分类监管。对无证的小餐饮,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一是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无证小餐饮改造提升,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及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对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重点是“三防”设施、消洗保洁设施、垃圾容器)、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动员其“关、停、并、转”;三是对许可条件不符合要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原因不属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报请当地政府,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严把小餐饮许可准入关。要重视餐饮服务许可环节实地审查,对新设、延续或变更的小餐饮单位,一律实施实地审查,按照标准从严把关。对小餐饮单位经营环境“脏、乱、差”现象,“三防”设施、消洗保洁设施、垃圾容器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标示动态等级为“整改中”,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许可证,调整动态等级;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撤销许可或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3.实施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全面签订并公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根据食品安全等级状况确定监管频次,实行风险管控,倒逼小餐饮单位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改善设施设备,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4.加大小餐饮监督检查频次。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充分运用快速检测设施实施日常监管,结合上级监督抽检任务,加大食品抽检覆盖面。以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储存、加工操作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指导,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1日—12月1日)。在小餐饮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监管所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实施动态监管,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相关股、室、队、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确保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小餐饮整治工作与餐饮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同步推进,共同提高。同时要加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复查和已规范提升单位的回查,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小餐饮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教股、餐饮股及各监管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小餐饮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宣传开展小餐饮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与安全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依法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为整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行政处罚是确保小餐饮整治成效的强制力保证,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该撤销许可的坚决撤销,没有明确行政处罚依据的采取信用惩处措施进行制约,同时要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小餐饮整改到位,确保小餐饮整治不留死角。

(四)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各监管所要依托辖区镇(乡)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化大监管模式。要积极探索最为有效的监管机制,立足实际,夯实基础、规范操作,形成小餐饮问题的发现、规范、回查、惩治的可操作性流程,建立各环节书面台帐,确保整治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县局将定期对各监管所小餐饮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开展整治行动或整治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同时将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请各监管所分别于629日、929日和1214日前将小餐饮摸底情况、整治工作情况、工作小结(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疑难问题等),报送至县局餐饮股。

联系人:岳峰江,电话:15881936282

附件:小餐饮检查重点内容

附件:

小餐饮检查重点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备注

1

证照

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经营许可证;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

2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量化分级

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有食品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标识的公示栏。

4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干净整洁;厨房内工作时穿白衣、戴白帽和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戴配饰。

5

环境卫生

门前清洁无垃圾污水;店容店貌卫生整洁;厨房干净无油污,食品原辅材料、加工用具等摆放整齐。

6

垃圾设施

有加盖密封的垃圾收集设施,且收运及时管理规范。

7

防护设施

食品加工处理区“三防”设施和食品防潮设施完善,未见“四害”痕迹。

8

食品摊贩

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经营;有相应的“三防”设施和洗涤等基本卫生设施。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6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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