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餐饮平台、广大消费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更以明为要。在餐饮业数字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当下,预制菜凭借其便捷、高效的特性,成为推动行业降本增效、丰富菜品供给的重要力量。然而,“预制菜是否使用”“哪些菜品是预制菜” 等问题,也逐渐成为消费者就餐时关注的核心诉求,预制菜相关话题也成为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焦点。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餐饮消费环境,我们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确预制菜定义,准确厘清边界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需特别注意的是,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二、严格落实使用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 (一)线下门店“醒目示”:在菜单封面、菜品名称旁以文字显著标识(如“此菜品为预制菜”),同时在门店入口、收银台等显眼位置摆放预制菜使用说明牌,明确告知消费者哪些品类、菜品为预制菜; (二)线上平台“同步示”:各餐饮商家和外卖平台应在店铺首页、菜品详情页同步标注预制菜相关信息,避免线上线下信息不一致,确保消费者在下单前充分知晓; (三)消费咨询“如实答”:当消费者询问菜品是否为预制菜时,服务人员应如实回应,不隐瞒、不误导,主动提供预制菜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等可公开信息,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问询需求。 坚决杜绝以“现制”为名行“预制”之实的误导宣传,让消费者基于真实信息做出选择。 三、消费者理性参与,共促行业进步 广大消费者是餐饮市场的“最终裁判”,也是推动行业规范的重要力量: 主动关注餐饮企业的预制菜明示信息,在消费前根据自身需求(如偏好现制菜品、追求便捷等)做出选择,行使知情权与选择权;对未明示使用预制菜、虚假明示的餐饮企业,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监管部门反馈,助力市场监管。 理性看待预制菜,认识到合规生产、规范明示的预制菜是安全、便捷的餐饮选择之一,避免因“谈预制菜色变”陷入消费误区,以理性消费推动餐饮行业在“便捷”与“透明”之间找到平衡。 明示预制菜使用情况,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尊重,也是餐饮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基石。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同行,以“明示”促诚信,以“透明”赢信任,共同推动餐饮业在规范化、高品质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为消费者打造更安全、更放心、更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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