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其他 应急管理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露天矿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预案的通知

2014-5-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04d368eaeb064d28adb83d3b815772f7","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规定,以现场调查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特有的临床表现为依据,结合实验室诊断,进行综合分析,并对本次危害或可疑中毒事故进行确认。

七、职业中毒善后处理

1.县安监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生职业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县安监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并督促落实。

3.告知受害人享有的权利。

4.对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瞒报、谎报、拖延、阻挠或对处理工作不及时及有错误单位和个人追究行政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县安监、卫生部门要组建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赴职业危害现场。

(二)技术保障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职业危害防控信息的组织、技术信息网络,使之适应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及时救治。

(三)物质保障。县安监、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治职业危害的物质储备,配备必需的检测仪器、采样工具、通信设备、消毒药械、执法取证工具、救治药品器械,以及现场调查及运送病人的交通工具等,做到足额到位,以保证防控职业中毒工作任务的完成。

九、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1120日印

 

 — 1 —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123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