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 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3.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等多元投入模式,引导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筹资投劳,撬动工商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国有商业银行〕
14.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债券资金除外)纳入乡村振兴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兑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5.加大项目区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资金投入 保障到位。〔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乡村振兴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
16.整合现有资源,充实技术力量,打造一支懂建设、会管理、精技术的农田建设队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加强农田建设行业管理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考核奖惩
18.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9.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 行监控和评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0.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建设重点督查、审计监 督和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丽君
联系电话:0825-7821223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