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建立各类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业务的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24)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贷款挂钩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农商银行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5)推广农业园区“业主+农户”的联保贷款模式。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现代农业园区、县农办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6)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保公司、县农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7)设立参股产业投资基金。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28)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9)制定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的办法和措施。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30)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法制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1)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执行、监督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2)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股权基金、风险投资、保险直投等融资方式,完善BT、BOT等融资建设管理办法,加大“六大攻坚行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投入。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3)加强和改进投融资统计监测工作,完善投融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合理构建政府职能体系
(34)加强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统筹协调功能,改善经济调节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铺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经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5)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6)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以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为重点,扩大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管理方式和监督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37)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调整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将编制资源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8)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待中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后,完成改革事项
(39)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财政支持、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配套改革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0)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清理、归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好中央、省、市下放到县的审批权和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向政务中心集中到位、授权到位。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监察局、县政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1)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实现县级部门联合联网审批和跨区域并联审批,完善全过程实时监督、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办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法制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2)大力推进县、镇(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构建立体化、参与式、网格状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43)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完善小财政办大民生机制。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各镇(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4)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45)探索推进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完善债务考核制度,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46)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税收制度改革任务,完善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税收征管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四)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1.做优做强重点区块
(47)把产业园区作为大英加快发展的强大引擎,完善鼓励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聚的机制。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支持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赋予园区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园区活力。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48)创新园区培育发展机制,把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建成全市改革发展先行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全省500亿产业园区;推进回马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粮药物流园区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回马工业园区、县文化产业园区、县现代农业园区、县粮食局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2.推进扩权强镇改革
(49)优化行政区规划设置,支持撤乡建镇,推进城东社区、城西社区改街道办,鼓励合村并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50)开展扩权强镇试点改革,在吸纳人口多、发展基础较好的镇开展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将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县级管理权限下放试点镇,增强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