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推动全科医生积极转变服务方式,组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服务对象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履行好基层首诊职责,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逐步建立“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实现电子化签约和履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效率与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完善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县卫生健康局要制定全科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将服务人次、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全科医生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全科医生收入、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建立全科医生退出机制,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后5年内未从事全科医学服务者,合格证书予以注销,需要再次执业的应重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强基层机构全科医生配备。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到2020年,对少于3名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和少于1名全科医生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机构设置。将全科医生配备数量作为新申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核心指标之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
(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加大基层全科医生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2.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按照需求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实际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积极申请中、省全科医生特岗财政补助,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全科医生控费作用。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制度。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大英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项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全科医生配备和需求情况,严格制定培养计划,依托农村订单定向生、全科特岗计划等政策,加快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总工会)
(二)加强财政保障,规范经费使用。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要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强化督导评估,强化责任落实。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地区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其好的做法。要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落实政策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和正面引导,树立一批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优秀全科医生典型,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职业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
本实施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