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1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工(库)房超过核定人员、药量或者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或者仓库内堆码、分类分级储存等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或者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时将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混存,或者在中转库、中转间内超量、超时储存药物、半成品、成品,或者留存过期及废弃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危险废弃物,或者企业内部及生产区、库区之间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或者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和仓库区,或者存在其他事故隐患的处罚 |
| 342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处罚 |
| 343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处罚 |
| 344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处罚 |
| 345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合同的处罚 |
| 346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处罚 |
| 347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处罚 |
| 348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在开展现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处罚 |
| 349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处罚 |
| 350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罚 |
| 351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处罚 |
| 352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
| 353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
| 354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 355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 356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
| 357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或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测量保护标志的处罚 |
| 358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
| 359 | 县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
| 1 | 县应急局 | 行政许可 |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 |
| 1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
| 2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
| 3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
| 4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扣押与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 5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责令恢复原状 |
| 6 | 县应急局 | 行政强制 |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责令恢复原状 |
| 1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2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3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
| 4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
| 5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和监测台网运行情况的检查 |
| 1 | 县应急局 | 行政奖励 |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以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 2 | 县应急局 | 行政奖励 |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 1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
| 2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时,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
| 3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关闭安全生产违法企业 |
| 4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 5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的行为,责令责任人退还所用、所得款物 |
| 6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 |
| 7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设施设置建设方案审查 |
| 8 | 县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地震信息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