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委六届十七次全会特别报道

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要素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4-19 09:1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38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cc1d5090ab16439d9f5ca934c842acff","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4) 台风灾害:指热带或副热带海洋上发生的气旋性涡旋大范围活动,伴随大风、巨浪、暴雨、风暴潮等,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5) 风雹灾害: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6) 低温冷冻灾害:指气温降低至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造成作物减产绝收,或因低温雨雪造成结冰凝冻,致使电网、交通、通信等设施设备损坏或阻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灾害。

7) 雪灾:指因降雪形成大范围积雪,严重影响人畜生存,以及因降大雪造成交通中断,毁坏通讯、输电等设施的灾害。

8) 沙尘暴灾害:指强风卷起大量沙尘导致地面能见度小于1公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9) 地震灾害: 指由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讯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露、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10) 地质灾害: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且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11) 海洋灾害:指海洋自然环境发生异常或激烈变化,在海上或海岸发生,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等。

12) 森林草原火灾:指在森林、草原燃烧中,失去人为控制,对森林或草原产生破坏作用的一种自由燃烧现象所导致的灾害。

13) 灾害发生时间:指因自然灾害导致影响或损失出现的日期和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14) 受灾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包括:因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伤亡人口、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损或其他家庭财产损失的人口、因自然灾害直接原因造成生产生活遭受损失或影响的人口等。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某受灾的乡(镇、街道),并已在该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包括户口在该乡//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已在某受灾的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该乡(镇、街道)以外的人;在某受灾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自然灾害发生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非常住人口指自然灾害发生时在受灾地,但不属于常住人口的人。

15) 因灾死亡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对于救灾救援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牺牲的工作人员,应一并统计在内。

16) 因灾失踪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对于救灾救援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失踪的工作人员,应一并统计在内。

17)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可能遭受较大自然灾害,导致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包括: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严重损坏(含应急期间未经安全鉴定的其他损房)造成无房可住的人员;或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由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不能返回家中居住的人员;或处于较大自然灾害风险中,由高风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不能返回家中居住的人员。通常情况下,在同一时刻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紧急避险转移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不存在交集。

18)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因灾造成口粮、衣被和日常生活必需用品毁坏、灭失或短缺,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因灾造成交通中断导致人员滞留或被困,无法购买或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造成生活必需用品短缺;因灾造成在收作物(例如将要或正在收获并出售,且作为当前口粮或经济来源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作物,以及近海养殖水产等)严重受损,导致收入锐减,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牲畜、家禽等因灾死亡,导致收入锐减使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因灾导致伤病需进行紧急救治;因灾造成用水困难(人均用水量连续3天低于35升),需政府进行救助(旱灾除外)。通常情况下,在同一时刻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与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存在交集,既需紧急转移安置又需提供生活救助的只列入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统计。

19) 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因干旱灾害造成饮用水、口粮、衣被等临时生活困难,需政府给予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20) 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属于因旱需救助人口其中一类。指本行政区域内因干旱灾害造成饮用水获取困难,需政府给予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包括:日常饮水水源中断,且无其他替代水源,需通过政府集中送水或出资新增水源的;日常饮水水源中断,有替代水源,但因取水距离远、取水成本增加,现有能力无法承担需政府救助的;日常饮水水源未中断,但因灾造成供水受限,人均用水量连续15天低于35升,需政府予以救助的等。因气候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常年饮水困难的人口不统计在内。

21) 饮水困难大牲畜:指本行政区域内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饮用水获取困难的牛、马、驴、骡、骆驼数量。

2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本行政区域内因灾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同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剔除重复受灾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年报中应累计统计。农作物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其中,粮食作物是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粱、谷子、其他杂粮和大豆等粮食作物的总称;经济作物是棉花、油料、麻类、糖料、烟叶、蚕茧、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总称;其他作物是蔬菜、青饲料、绿肥等作物的总称,以下同。

23) 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指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受灾面积中,因灾减产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在快报中逐次分别统计;在年报中只计算受灾最重的一次,要剔除重复受灾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快报中逐次分别统计;在年报中应累计统计。

24) 农作物绝收面积:指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受灾面积中,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同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剔除重复受灾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年报中应累计统计。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