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
1 | 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 1.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预公开行政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草案解读材料等。 |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预公开率达95%。 | 县司法局,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2.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大英发布”政务微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通过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升群众参与度。 |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有关政策、项目、规划等相关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相关会议过程,公开率达100%。 | 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3.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参观政务场所等方式,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 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部门可视情况设立固定“政府开放日”。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2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 4.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的标准指引,对照所在单位已发布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各自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完善30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所在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 2023年8月底前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2023年9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5.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各部门、各镇(园区、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及时公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围绕公众关切,推进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财政信息、政府采购、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义务教育等重点信息公开。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率达100%;执法部门应制定相关执法公示制度,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做到100%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6.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按照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审查标准,严把文字关、保密关,消除安全隐患,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不间断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及时纠正错、漏、别字及错、死、暗链等问题。 |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细则(办法)等,利用“人工+智能”方式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7*24”检测。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7.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对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指标》,逐项梳理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 | 优化和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规范基本目录分类标准,动态更新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3 | 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 8.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场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推行重要办事服务事项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 2023年9月底前完成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调整完善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服务事项和指南进行更新升级,供公众查阅。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9.依托大英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拓展完善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 2023年9月底前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 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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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完善相应设施设备,配备咨询服务人员,设置明显标识标牌进行引导,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在县图书馆、县档案馆设置政府公报查阅点,配置摆放架,以供群众查阅。结合电子地图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提供导航咨询等服务。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
| 2023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窗口)设立工作并正常运转,完成线上、线下“政务地图”编制工作。完成查阅点建设,并摆放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报供群众查阅;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发挥末端服务作用。 | 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档案馆,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 ||
11.将“政务好差评”与线上线下服务评价相融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评价器等设置“好差评”服务功能。根据后台大数据反馈,相关部门实时掌握评价情况,及时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加强跟踪整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 针对收到的差评,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评价主体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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