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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2023-7-26 11:2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8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cfaebcbd6c7548bab7bab525ad6d6bfa","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23〕60号","附件":[]}

指挥部职责:负责我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类别等情况提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救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报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派出工作组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2.2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大英生态环境局由大英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大英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    

1)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    

2)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核实、报送、分析和研判工作,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及工作措施建议;及时发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警信息。    

3)针对因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开展应急监测组织排查污染源,查明事件原因,提出现场污染处置方案,并部署相关应急措施。    

4)针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跟踪污染动态,提出控制或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5)针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且本受到影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做好动态跟踪监测,开展预警预测和分析,提出应对建议。    

6)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    

7)负责联系上级环境应急专家组,为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8)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及相关信息的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协调组织武警部队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展改革: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审核立项;负责储备和调拨应急处置中需要的粮油和应急物资。    

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事故性质,负责综合协调成品油、电力、通信等应急处置和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    

公安局:参与、协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辐射等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和其措施的落实;组织、协助、指导有关镇、园区、街道派出所做好应急准备;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谣、传谣行为的查处;负责事件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民政局: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中受灾群众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滥采滥挖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以及较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的林业恢复重建工作协助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环境应急物资的管理和协调调运;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建筑工程、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中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管辖水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及有关作业所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处置、抢险、救援、撤离人员等提供运输船舶;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公路、水路的畅通工作,协调运力,优先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伤病员的运输。    

水利局: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水电站、堤坝、人工渠资料,协调河流、湖、库、渠的调水、配水;负责对水资源、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    

农业农村局:参与涉及食品原产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农业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和农作物病虫害等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进行监测和统筹处置;负责渔业水域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畜禽养殖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引起的动物疫情监测、调查、控制及扑灭工作。    

卫生健康: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按《大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局: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第一时间将可能导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大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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