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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 充电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0-2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应急局

摘要: {"原始ID":"403619a1a1764e58b9697c23e51fa3d8","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发布者":"大英县应急局","附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所有新建成的集中居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并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拟新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依法予以审批。

县房管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

县经科局:负责规上工业企业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商场、市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大英经开区:一是负责配合县经科局做好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装工作。二是负责辖区内非规上工业企业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装工作。

各乡镇、社区: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和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对无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集中居住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并安装智能充电桩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推广安装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五、建设方式及费用

(一)自我建设物业公司或单位一次性投资建设智能充电桩,免费或有偿提供充电服务

(二)引进第三方服务一是社会第三方建设方式,由社会第三方投资建设智能充电桩,供公众有偿使用,收益归社会第三方所有二是物业公司或单位和智能充电桩厂家根据协议,共同出资建设、管理智能充电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是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断崖式下降有力抓手,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做好层层动员部署,集中时间、精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全力推进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媒介,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效果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建设。加强适时沟通,既要明确责任、大力督促又要协作共进、提供保障,确保工作进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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