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件初审
在2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书
在2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并出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书
材料不齐,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条件不予受理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安全设立审查意见书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报告;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2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并出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书
接件审查
材料不齐,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条件不予受理
试运行(使用)验收(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查表;2、试运行(使
用)方案;3、试运行(使用)审查表;4、其他资料)
四、竣工验收。申请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安全设施试运行自查报告;2、安
全验收评价报告;3、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接件审查
材料不齐,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条件不予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合格的书面决定
一、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选址确认书;
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经过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合格的决定:
1、安全设施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2、违反本办法,经整改仍未合格的;
3、验收申请材料提交不全的;
4、验收申请材料中有一项否定结论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立项目安全设施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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