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负责会同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将灾害救助后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民政福利机构建立防汛减灾机制,做好隐患排查、转移避险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与毗邻地区建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机制;负责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撑;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落实避险转移包保责任,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严格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旱涝灾情信息,做好林业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牵头抓好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受灾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县城区内涝防御预案;及时向防灾责任人传递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避险转移包保责任,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严格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负责县城区街道、下水道的清淤和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工程车辆、机械的储备、调度征用;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自来水、天然气紧急调度。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国动办:负责协调组织人防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人防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大英县人防机动指挥通信支队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利用防空警报系统,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宣传、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负责运送疏散人员、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负责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障交通运输畅通;负责所有通航河道的航运安全,确保航运设施不影响行洪安全;负责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划定船舶安全停靠区域,落实汛期禁航和各类船舶防汛避险安全措施;负责做好船舶、码头的安全度汛管理;负责督促指导铁路防汛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以及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区域防汛抗旱联防联控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等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落实避险转移包保责任,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严格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协助编制修订《大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水情和旱情信息;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水库、电站移民安全度汛工作;负责与毗邻地区,特别是与上游地区建立水利工程工情、险情、水情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指导职权范围内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协调县防指防洪调度指令顺利执行;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第一时间与县应急局共享灾情信息、工作动态、上级指示;负责移民安置区防汛抗旱安全、防洪工程建设及移民救灾救济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农村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旱涝灾情信息,负责水旱灾害期间动物防疫,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抗旱及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农场)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负责农业查灾救灾,做好生物病虫害防治。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做好水污染治理的统筹、监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旱灾害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县、各镇(街道、园区)医疗单位组织医疗队,落实救护人员、车辆及现场救护医疗药品器材。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启动二级及以上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大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负责第一时间与县水利局共享灾情信息、工作动态、上级指示,按职责向县防指报告灾情和工作,提交县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与毗邻地区建立防汛抢险救援互帮互助机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警预报,做好雨情、旱情信息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准确传递雨情及我县上游降雨情况,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气象信息,做好与毗邻地区,特别是上游地区的雨情监测和信息共享;负责做好面向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负责向各镇(街道、园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通知。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抗旱工作和校区、师生的防汛安全,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加强师生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有序组织师生、员工安全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为及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做好大风和强降雨期间城市市容秩序维护,督促有关责任人做好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协助组织指导转移受洪水威胁区域的商户和群众;及时劝阻辖区水域内野游行为;及时劝阻辖区水域内野游行为。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按照县防指指令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报道汛情、旱情、灾情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统筹利用广播电视资源,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做好面向公众和防灾责任人的防汛预警信息发布和防汛知识宣传等工作;向受灾群众全面宣传抗灾、救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救灾先进事迹。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防指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县防指做好人畜应急供水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负责辖区电站和输供电设施防汛安全;负责收集掌握上游河道水情和电站调度运行动态,做好水情、汛情传递,贯彻执行县防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调度和供电(停电)命令;及时抢修灾区供电线路;负责特殊情况下应急电力供应。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铁塔遂宁分公司大英办事处: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组织应急抢险维护队伍,及时抢修通信设施,配置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抓好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3 专项工作组
发生或预判将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的水旱灾害,县防指视险情灾情启动应急响应并设立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内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各专项工作组要制定工作方案或操作手册,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什么时候做等关键要素,落实具体操作人员,每年汛前,定期更新人员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并上报县防办备案。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3.1 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传达执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办)、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办)、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大英中队、大英监狱、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红十字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动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事发地政府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迅速集结队伍、调集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洪灾现场,迅速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险转移;对被洪水围困、淹没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老弱幼人员和重病(伤)员转移外送;组织抢修城区、江河、水库应急防洪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3 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负责天气形势变化的监测、分析、预报,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未来汛情、雨情、旱情发展趋势和应对工作建议;分析水旱灾害对城乡生活、工业农业、江河水质、次生灾害、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保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4 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县经科局、县红十字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