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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大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4年度)》的通知

2024-8-2 17:4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541| 评论: 0|来自: 县应急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e934a4127b78b385654bfce1f635bb5b","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发布者":"县应急管理局","文件编号":"大防指〔2024〕5号","附件":[]}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此类灾害的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暴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水库水电站溃坝洪水预警。由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县防指报告水库、水电站运行情况,并在每年汛前开展一次演练。当水库水电站洪水位达到危险(校核)水位或可能溃坝时,由属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同时逐级报告并由县防指向可能影响区域发布预警。

堤防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脱坡等情况,危及工程安全,可能失事并造成损失时,由属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同时逐级报告并由县防指向可能影响区域发布预警。

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由水利部门指导属地政府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并在每年汛前开展一次演练。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明确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县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7)干旱灾害预警

干旱灾害或供水水源短缺、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采水、供水危机,按灾害分级向社会发布预警,有关镇(街道)、园区、部门和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应做好供水与储备用水准备。

4.2.5 预警发布

县防指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组织预警发布主管部门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1发布权限。气象、水利等部门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县防指,并按相应权限发布。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干旱预警,水利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2发布方式。抓紧畅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提高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做好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工作。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防空预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宣传。

3预警对象。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通过各种渠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特别要突出公众和防灾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河心洲岛(坝)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4信息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接收情况,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当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县防指指挥长并逐级通知暴雨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及防汛责任人,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

5信息通道保障。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电信基础运营商等部门(单位)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通道保障工作。

4.2.6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县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

当县气象局发布我县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我县暴雨蓝色预警,按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响应行动。当县气象局发布我县暴雨蓝色预警后,县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提高监测频次,滚动更新预报,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

2)巡查值守

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河心洲岛(坝)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风险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召开会商调度会,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研判成果及时共享并报送县防指。

4)疏散转移

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接到短临预警后,要立即行动、毫不犹豫,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高度警惕、高度戒备、及时调度检查预警发布后各方面应急响应和基层一线落实等情况。要充分研判雨情、水情、汛情、工情、灾情,针对河流行洪、库塘蓄洪、城镇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不同类型风险,坚决果断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受威胁人员,特别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残人员等特殊人群和外来旅游人员、工程施工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同时落实好安置和防疫相关措施,确保灾后有保障、无大疫。关闭或限制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企业和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5指挥调度

强化会商调度,在接到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后,县防指要及时组织预警会商调度。县领导组织会商调度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通报情况或安排部署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县领导未组织时,由水利局牵头组织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组织本行业系统调度。

6安排部署

向相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国家、省、市、县级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情况。

7督促指导

县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预警地区,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工程调度、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物资队伍准备等防范应对工作。

8)应急准备

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9)值班值守

防指领导根据需要坐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职责分工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

10)舆论宣传

媒体单位应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视情不间断滚动播报预警和雨水情信息。

4.2.7 预警支持

1)洪涝、干旱风险图

各镇(街道)、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绘制本地区包含城市内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水利工程等方面的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以各类洪涝和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2)洪涝防御方案

根据需要,各镇(街道)、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应对城市内涝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城市渍涝。县水利局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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