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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经营者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公示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或者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备案,未执行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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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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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经责令改正,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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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公示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或者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备案的;(三)未执行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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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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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培训机构违反规定设置招生站(点)未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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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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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经责令改正,按要求完成整改的。4.不存在其他违反驾驶培训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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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驾驶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招生站(点)未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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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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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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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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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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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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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路旅客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案义务或者报告义务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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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不属于未报告船舶发生重大以上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的情形。
3.经责令改正,在执法部门规定的期限补充完成备案或报告义务。
4.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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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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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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