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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2022年修订)》的通知

2022-8-11 11: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0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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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害发生地应按照县农业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应急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即时向县农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经县农业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启动Ⅳ级响应;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本县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0%-20%且绝收面积占作物受灾面积20%以上特殊情况下需作为Ⅳ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4.2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标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按照Ⅳ级响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4.4.3 响应措施

1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农业灾情,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和防灾减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业灾情。

2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动态。

3害发生地应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

4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动态及工作进展。

4.5 响应变更和终止

全县农业防汛抗旱应急指挥工作的开展,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全县总体部署和灾害应急实际情况进行响应的升级降级变更或终止。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洪涝、干旱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终止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根据当地的灾害发展情况决定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4.6 信息报送

4.6.1 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类型、时间、区域和受灾农作物种类、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的受灾情况,设施农业受损情况、农作物受灾表现、影响程度分析、农业经济损失程度、灾情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具体内容按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灾情调度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259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遂农发〔202223要求报送。

4.6.2 报送程序。县农业农村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首次将灾害基本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并做好续报;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镇(街道)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首次将汇总数据含分镇、街道数据农业农村报告,并做好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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