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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014-4-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7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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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国务院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制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例》、《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铅酸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试点,推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等专项活动。实施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青年文明号节能减排示范及创新行动、绿色校园节能减排志愿活动等一系列专题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发布200多项循环经济相关国家标准、《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总结推广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指导各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

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出台《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解到各地区和主要行业,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出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推进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和“三湖”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等项目监测,安排中央财政专项5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颁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7.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84.8%

防范环境风险

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矿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加大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选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强化核安全设备监管。环境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环境监管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颁布《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实施《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推进环境预警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立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环境一号C卫星成功发射并正常运行。在15个省份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第二十五章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

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成果,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开展植树造林,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保护江河源、湿地、湖泊等生态功能区,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二期、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继续开展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营造林、沿海等防护体系、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防沙治沙等工程。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5处、国家级海洋保护区34个。全国沙化土地年均缩减1717平方公里,石漠化土地减少到12万平方公里。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草原生态、湿地生态、荒漠生态、水生态以及流域生态等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试点,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市场化补偿途径,逐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第二十六章

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重点地区、重点城市、粮食主产区的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提高。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东北地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148.4亿立方米。

增强防洪能力

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稳步推进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治理规划确定的2209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累计治理河长2.45万公里。实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在25个重点县启动实施综合整治试点。全面完成54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启动新出现的209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重点山洪沟治理等工作。加强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发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技术,继续实施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SCI论文总量跃升至世界第2位,总被引次数提升到世界第5位。部分科学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超级计算机多次世界排名第一,“蛟龙”号载人深潜试验取得重大突破,大亚湾中微子、量子反常霍尔效应、诱导多功能干细胞、铁基高温超导和拓扑绝缘体等研究跻身世界前列。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培育产学研用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良好创新生态。转制院所改革深入开展,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顺利推进,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取得成效。国防科技工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取得积极进展,民间资本在更大范围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科技中介规模逐年扩大,新型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内容不断向创新链上下游延伸。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取得突破。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稳步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探索建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认定评价和补贴机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网络科技环境等领域的资源整合和共享服务成效显著。

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科技投入快速增长,2012年中央财政科技投入达到2613.6亿元,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与中央同步增长,达到2986.5亿元,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设效果明显,股权融资市场规模扩大,信贷产品日益丰富,支持中小企业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初见成效。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出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管理和保育教育工作。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将特教教师全面纳入教师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各级培训项目。发布《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力度,推进东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推进,67%的高中学校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推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将优质高中大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等招生办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成效明显,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得到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进展。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发展民办教育,提高办学层次,民办学校的学历教育在校生占全国比例超过10%。稳步推进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单独招生考试、自主命题、新课程高考综合改革,考试内容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研究生教育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投入机制等改革。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实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的政策。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首次超过4%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正式启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在19所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重点培养数学、物理学等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4000名学生进入该计划培养。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2.5万项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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