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1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六届县委常委会第60次会议和县政府六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战略部署,推进我县加快建设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根据《遂宁市重点文艺项目和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在县财政每年年初安排的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专款专用、凸显效益、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