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年累计组织境内团队游客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8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来大英旅游的旅行社(分社),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补助。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另再补助6万元。
(2)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来大英旅游的旅行社(分社),分别给予1万元、2.5万元、9万元、15万元的补助。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另再补助10万元。
以上补助政策与单项补助可重复计算。
3.其他形式补助
(1)自驾游补助:对自驾游组织推荐大英旅游线路,单次规模达到20辆车(含20辆,7座及以下、市外牌照车辆)以上且人数在80人(含)以上的,给予申报旅行社宣传营销经费0.4万元补助。
(2)专列补助:一次组织游客乘坐100人(含)以上专列来大英旅游的,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0.8万元。一次组织游客乘坐200人(含)以上乘专列来大英旅游的,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2万元;一次组织游客乘坐300人(含)以上专列来大英旅游的,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3.5万元;一次组织游客乘坐400人(含)以上乘专列来大英旅游的,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