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对顺利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给予奖励30万元、10万元、3万元。
(2)对成功创建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奖励6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宿的创建主体,给予奖励20万元。
(3)对新评为金叶级、银叶级绿色饭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为金鼎级、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企业同时成功创建多个旅游饭店品牌的,奖补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
3.农家乐品牌
对投资建设并成功创建四川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投资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4.旅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