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新业态品牌
(1)对投资建设并成功创建国家级或省级新业态品牌(旅游休闲街区、研学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健康旅游、中医药旅游、科技和文化示范基地、夜间消费聚集区、影视基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对引进培育的动漫、电竞、影视实景娱乐消费等有重大影响力的新业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大英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决定。
(3)鼓励发展街头艺术风景,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街头艺术表演模式,对取得街头表演证书且表演效果佳、社会满意度高、群众反响好的团体及个人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另行规定。
(二)重点文化艺术项目和文艺精品创作。由县内外主体组织创作生产,具有大英元素,宣传大英的文艺作品,包括由中央、省、市宣传文化部门及文联列入重点孵化、重点签约和重点关注的文艺项目,县委、县政府委托实施的重点文艺项目或重大文艺活动,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的文艺项目。
1.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扶持
(1)文学创作项目。含网络文学作品在内的长篇小说集、中短篇小说集、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诗歌和散文专集、文艺评论专著,原则上每次扶持不超过3部,扶持标准为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舞台艺术项目。含歌舞剧、音乐剧、话剧、儿童剧、杂技剧,且时长在60分钟以上的剧目,原则上每次扶持不超过1部,扶持标准为不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