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更加精准。精密智控手段不断创新,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安全码应用全覆盖。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达标率100%,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进,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以及航空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以及社会动员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通信、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预案、物资储备、紧急运输、应急通信、灾后救助等保障能力全面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4小时以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应急保障更加有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配备、数字应急建设水平示范引领。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物资保障更加到位,全民安全素养显著提升。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全县打造1个川中片区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的培训、体验、参观、科普、人防、应急指挥一体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基地。
共建共治基本形成。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创建2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应急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组织体系架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全面融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治理,优化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装备配置水平,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按要求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理清县执法管理权限,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提高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全过程管理水平。进一步梳理明确“统”“分”关系,落实“防”“救”责任。继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分级响应、联动处置”的总体框架,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联动指挥体系,打造统一协调的应急调度指挥平台。
2.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协调灾害事故风险研判、灾害会商、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灾害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健全应急指挥总分结合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气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力量整合、资源互补,推动形成“大应急”工作格局,探索研究应对巨灾叠加冲击的应急指挥机构。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了应急值守、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规范指挥处置流程。建设专业化应急指挥队伍,提高指挥员综合能力素质,探索推行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官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安全性、精准性、有效性。
3.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健全权威高效的统筹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应急指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提高机构运行效率。优化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职能职责,健全县“三委”议事机构运行规则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三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协调联动、统筹推动的作用。加快厘清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边界,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优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协同、军地协同、区域联动、企地联动。推动健全军地紧密合作、充分融合的抢险救灾协调联席机制。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镇(街道)应急统筹协调职责。完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应急救援、舆情处理等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健全多部门共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行业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研判会商平台,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落实汛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密会商制度。发挥各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灾害事故发生规律、分布特点及衍生关系研究,及时预测趋势、研判风险。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纳入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1+12”专委会责任体系,优化调整专委会的设置运行,修订完善一票否决、隐患闭环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督查、巡查,压实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隐患问题的整改销号。加快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地方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边界清晰、落实到位的责任体系。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边界,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救”责任,把责任链条延伸到防范化解风险、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指挥全过程。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考评制度和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巡查考核,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应用。